屈用福律师亲办案例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
来源:屈用福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17
浏览量:861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 (巧解疑案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1年4月,云南某科贸有限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机加工厂房拆除及安装合同》,并签订了一份《安全协议书》,将自己的旧厂房拆除及新厂房安装工程交给没有建筑资质的个人张某进行施工。为了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张某聘请了申请人孙某等人到该工程工地上做工。2011年5月某日,工人孙某在工作中从高出坠落摔伤;孙某受伤后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花费数万元医疗费用,个人自己已经无力再支付医疗费用。 云南法瑞律师事务所屈用福律师接受受害人孙某的委托后,及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确认工程发包人某科贸有限公司与受害人孙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最终作出裁决,依法认定:工程发包人某科贸有限公司与申请人孙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做为受害人即申请人孙某的代理人,在接受案件后纤细询问了当事人,询问了工程承包人张某有关案件事实,经分析发现:该科贸有限公司存在工程发包的事实、承包人张某个人不具备建筑资质也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应当认定受害人孙某与工程发包人某科贸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最终,案件裁决结果也完全与代理人的分析、判断向符合。

以上内容由屈用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屈用福律师咨询。
屈用福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928好评数8
  • 咨询解答快
玉溪市红塔区北二环路下段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屈用福
  • 执业律所:
    云南法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5306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云南-玉溪
  • 地  址:
    玉溪市红塔区北二环路下段